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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红十字会使用社会捐赠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7  信息来源:本溪市红十字会 


2024年9月27日,经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以非定向捐款23508元购买大米210袋、豆油210桶,用于帮扶困难家庭210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询价和投标流程,辽宁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成功中标,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1.资金使用明细

序号物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1福临门甄选长粒香米10kg/袋210袋54.911529
2福临门纯香大豆油5L/210桶53.911319
3运输费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660
金额共计23508

2.物资去向

发放单位大米/54.9元  元每袋豆油/53.9元每桶
本溪县红十字会4545
桓仁县红十字会4545
平山区红十字会3030
明山区红十字会3030
溪湖区红十字会3030
南芬区红十字会2020
本钢1010
合计数量210210
金额合计11529元11319元
金额共计22848元

注:以上各物资接收单位负责在本辖区执行具体物资发放工作,发放范围为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和因病因灾特殊困难家庭,市红十字会对物资发放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