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工作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遗体捐献 传递生命大爱
发布日期:2026-01-26  信息来源:本溪市红十字会 

1月20日,望溪公园正门前广场,市红十字会专干携志愿者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

"很多人不是不愿意捐,是不敢想这个问题。"一名红十字志愿者说道。确实,面对"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愿意把器官捐出去吗"这个问题,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回避。但今天,不少市民选择停下来,认真听一听。

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用通俗的语言解答着大家的疑问: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登记后可以随时撤销;捐献不会影响遗容,也不会影响正常的医疗救治;捐献者的名字会被镌刻在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受到永远的尊敬。

没有强制,没有催促,每一位聆听了工作人员讲述捐献常识后的群众都默默地收起了宣传资料,在心里种下了人体器官捐献的种子。